武漢人事檔案轉入
特別提醒:
1、社會化管理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機構應為國有企事業單位、政府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或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嚴禁個人保管檔案。
2、檔案轉遞應通過機要和原單位專人送取(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等方式,檔案需嚴密包封。不接收個人自帶檔案、私自拆封檔案。
3、經審核發現人事檔案材料弄虛作假行為,沒收其虛假材料,出具人事檔案弄虛作假證明存入其人事檔案備案,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及本人,情節嚴重的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一、辦理對象
武漢市中心城區戶籍或非武漢市戶籍但被中心城區用人單位聘用的社會化管理人員。
二、所需材料
個人委托:本人戶口或身份證,外地戶籍在我市企業或社會組織聘用的,需持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及近一個月社保繳納清單。
單位委托:人事代理單位出具的存檔介紹信;在市區屬律師事務所工作的,需執律所介紹信以及與律所簽訂的實習協議(實習律師)或勞動合同(執業律師)
三、辦理程序
1.持所需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原有工作單位的還應提供離職材料),到武漢市人才服務中心檔案管理窗口開具調檔函;
2.持調檔函到原存檔單位辦理人事檔案轉出手續。檔案轉遞時應嚴密包封并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通過機要交通或原單位派專人(持單位介紹信、身份證或工作證)送取,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
3.檔案到武漢市人才服務中心后持所需材料辦理存檔回執或存檔證明。
四、辦理時限
符合政策并材料齊全隨到隨辦。 |